序号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类别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
1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货币政策部门) |
货币政策 |
对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
|
随机抽查(根据工作实际,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结合使用,确定待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
2 |
对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
|
3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宏观审慎管理部门) |
宏观审慎 |
对执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
|
4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金融市场管理部门) |
金融市场 |
对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 |
5 |
对执行有关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 |
6 |
对黄金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以及其他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
|
7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金融稳定部门) |
金融稳定 |
金融稳定再贷款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
|
8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调查统计部门) |
金融统计 |
金融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 |
|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 |
9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支付结算部门) |
支付结算 |
对执行支付系统有关规定情况的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
|
10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银行结算账户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 |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令第285号)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 |
11 |
对执行有关非现金支付工具管理规定的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第2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2号) |
12 |
对执行非银行支付服务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8号)、《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1号) |
13 |
对执行银行卡清算业务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监督 |
|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 |
14 |
对其他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
《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
15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货币金银部门) |
货币金银 |
对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 |
16 |
对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对获得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许可证的黄金矿山生产企业、商业银行、黄金制品生产企业、经营黄金制品进出口的外贸企业等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 |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2015〕第1号令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20〕第3号修订) |
17 |
对其他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
18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国库管理部门) |
国库 |
对代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办理国库经收处、代理乡镇国库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1号) |
19 |
对其他代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
|
20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征信管理部门) |
征信管理类 |
对执行征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接入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征信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 |
21 |
对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
|
22 |
对执行信用评级业务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
《信用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2019〕第5号) |
23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市分行(反洗钱部门) |
反洗钱 |
对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八条 |
|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2号修订)、《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令〔2007〕第2号)、《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令〔2014〕第1号)、《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