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抚银罚决字〔2023〕1号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