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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饶银罚字〔2021〕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饶银罚字〔2021〕1号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对单位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封建国(时任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