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饶银罚字〔2021〕1号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对单位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封建国(时任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