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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饶银罚决字〔2023〕1-4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饶银罚决字〔2023〕1号

1.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投诉数据错报、漏报;

2.未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金融消保部门独立开展工作;

3.未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

4.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7.未按规定程序收缴假币;

8.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

9.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

10.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6.7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2023年8月15日

2

石景磊(时任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饶银罚决字〔2023〕2号

对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2023年8月15日

3

黄建梅(时任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饶银罚决字〔2023〕3号

对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2023年8月15日

4

王宝英(时任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饶银罚决字〔2023〕4号

对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