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热点专题
高级搜索
  |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饶银罚决字〔2025〕1-3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饶银罚决字〔2025〕1号 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资料;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6.8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 2025年6月13日 2025年6月13日-2028年6月12日
2 邓某辉(时任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饶银罚决字〔2025〕2号 对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 2025年6月13日 2025年6月13日-2028年6月12日
3 周某洋〔时任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饶银罚决字〔2025〕3号 对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 2025年6月13日 2025年6月13日-202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