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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鹰银罚决字〔2023〕1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鹰银罚决字〔2023〕1号

1.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2.未按规定收缴假币。3.未按规定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4.未按规定报备征信查询用户。5.未按要求使用格式合同。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3.7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鹰潭市中心支行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