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余银罚决字〔2025〕2号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
2025年8月14日
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
2
张某狮(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行长)
余银罚决字〔2025〕3号
对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3
倪某(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客户经理及征信员)
余银罚决字〔2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