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赣银罚决字 〔2025〕14号 |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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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秦某晶(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长) |
赣银罚决字 〔2025〕15号 |
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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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饶某良[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赣银罚决字 〔2025〕16号 |
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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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某(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
赣银罚决字 〔2025〕17号 |
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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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赣银罚决字 〔2025〕18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15.46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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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夏某(时任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赣银罚决字 〔2025〕19号 |
对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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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黄某发(时任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赣银罚决字 〔2025〕20号 |
对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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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张某(时任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总经理) |
赣银罚决字 〔2025〕21号 |
对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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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赣银罚决字 〔2025〕22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4.84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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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罗某峰(时任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赣银罚决字 〔2025〕23号 |
对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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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王某媖(时任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赣银罚决字 〔2025〕24号 |
对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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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黄某(时任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 |
赣银罚决字 〔2025〕25号 |
对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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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赣银罚决字 〔2025〕26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3.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31.83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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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徐某辉(时任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赣银罚决字 〔2025〕27号 |
对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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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钟某(时任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赣银罚决字 〔2025〕28号 |
对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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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颜某 [时任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赣银罚决字 〔2025〕29号 |
对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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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昌昌东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赣银罚决字 〔2025〕30号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6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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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进贤瑞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赣银罚决字 〔2025〕31号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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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彭某(时任进贤瑞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 |
赣银罚决字 〔2025〕32号 |
对进贤瑞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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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胡某(时任进贤瑞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总经理) |
赣银罚决字 〔2025〕33号 |
对进贤瑞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11日-202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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