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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2008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南昌中支)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jiangxi.gov.cn)“人行南昌中支”网页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按照《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南昌中支结合自身履职特点,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提高了公众的满意度,改进了金融服务质量,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制度,规范运作。制定了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认识。组织全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条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同时对省内分支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有力增强了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了推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

    四是突出重点,公开信息。依据《条例》,结合职能特点,编制完成南昌中支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目录设置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6大类,指南下设“主动公开指引”和“依申请公开指引”2个类目。对所公开的信息类别、信息目录编排体系、获取信息的方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等做出了详细说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查找所需信息。

    五是拓宽载体,高效便民。采取定期、阶段性和动态性公开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政府网站、触摸屏、电视屏、宣传折页、公告栏、告知单等多种公开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六是注重监督,确保实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在政务公开场所设立意见箱、开展行风评议等形式,及时听取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南昌中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重点公开信息261条,主要是:

    1、概况信息类(10条):公开了南昌中支的主要职责、历史沿革、主要领导简历、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等信息。

    2、法规文件类(69条):公开了与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南昌中支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信息。

    3、工作动态类(91条):公开了南昌中支重要工作和领导重大活动等情况。

    4、财经信息类(13条):按月向全社会发布有关江西省经济金融统计数据以及征信、反洗钱、反假人民币、外汇管理等金融知识。

    5、行政执法类(76条):公开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和外汇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6、公共服务类(2条):公开了贷款卡年审公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1、网络公开。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2、电子公开。在办公楼政务办事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电视屏进行信息公开。

    3、栏墙公开。各职能处室结合实际在办公场所设置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展板等进行信息公开。

    4、资料公开。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外汇业务服务手册》、《国库业务服务指南》、《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办理告知单》等信息资料,放置于政务办事大厅,供社会公众索取阅知。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行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昌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南昌中支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度南昌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南昌中支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看来,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与满足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大、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高、公开平台有待拓宽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工作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信息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行员培训计划之中,特别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知识和依法履职水平。

    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载体建设,促进公开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积极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探索网上办公工作方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大厅建设,进一步畅通行长信箱、行风评议等监督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广泛便捷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尽力满足好群众的迫切需要,正确把握和着力解决好辖内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

    四是进一步加大制度的完善、执行和督查力度。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投诉问责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并结合政风行风评议,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