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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南昌中心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jiangxi.gov.cn)“人行南昌中支”网页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南昌中支”子网站浏览并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南昌中心支行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制度建设、平台搭建、全面公开、服务社会”,在公开政务信息、规范权力运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机构的组成部门及相关职责,“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部门提供法律保障,各业务部门发挥主体作用”的,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统筹推进的工作组织体系基本完善。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构建了信息发布与协调机制,并随着实际情况变化而不断完善。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2010年,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六项考核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纳入工作年度考核体系。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以中国人民银行新版互联网站启用为契机,建立了“南昌中心支行”子网站,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政策法规和金融业务信息。同时,根据政务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选择年报、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地方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折页等载体或方式,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有关信息。2010年,南昌中心支行向社会公众发放了《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000余册,对所公开的信息类别、信息目录编排体系、获取信息的方式、工作机构联系方式等做出了详细说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查找所需信息。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和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权威。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法定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实行严格分类管理,把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业务信息、统计数据和重要报告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2010年及时公开了货币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重点加强了货币政策、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情况的及时公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机制,在互联网站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指引,还通过服务大厅窗口接待和受理依申请公开。2010年发生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南昌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依法办理并及时答复。

    四是发挥政务公开综合效应,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改进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办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和金融服务水平。并充分利用综合服务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和折页、电子触摸屏、公告栏、便民服务卡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宣传,将综合服务大厅建成了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查询、行政审批和金融业务办理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改善金融服务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和规范金融服务流程,把适合对外公开的事项和信息,特别是“窗口”部门的办事程序、时限、相关要求、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及时公开,方便客户办事。另外公开了业务咨询电话,对社会公众的反应、要求以及公众的咨询,如要求提供关于基准利率、账户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查询服务予以及时回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将行政许可项目纳入了政务公开目录,将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办理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0年,南昌中心支行通过各类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为349条。通过互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3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宣传栏以及印制纸质宣传资料等方式公开信息256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2010年,南昌中心支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是机构职责和设置信息、金融法律法规信息、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履职业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并且,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更新,极大方便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获取所需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大厅进行公开。将贷款卡核发、账户审批、外汇管理等行政许可业务集中到办事大厅内办理,并先后在大厅内安装了电子触摸屏,设置了公告栏,在柜台上摆放了各种业务办理折页、告知单,切实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业务办理等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互联网站进行公开。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人民银行总行网站的分支机构子网站上挂行政许可信息、货币政策信息、金融统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至今为止共上挂信息472条。

    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在办公楼内设置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播放内容,收到较好的效果,使得电子显示屏成为信息公开的醒目窗口。

    四是通过金融宣传活动进行公开。开展了包括“征信知识宣传”、“反假货币宣传”、“反洗钱知识宣传”、“央行支付服务千家万户”等一系列大型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了金融知识的普及应用,提高了中央银行的社会认知度。

    五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通过每季度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新闻通气会,积极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金融政策。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南昌中心支行收到公民通过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要求公开南昌中心支行行长个人简历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南昌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办公室作出了不予公开的答复意见,并及时告知了申请人。申请人在反馈回执时表示了感谢与理解。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昌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年,虽然我中心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着对政务信息认识有待深化、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公开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等许多方面的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中心支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依法公开意识,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