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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jiangxi.gov.cn)“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网页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南昌中心支行”子网站浏览并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改进政务信息服务,努力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推动全辖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完善机制,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与落实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积极推动辖内各分支机构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强化各项机制、制度的落实与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辖内各级分支机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责,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加强内部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问题。各分支机构办公室积极牵头组织,做好保密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高效运转的跨部门合作机制。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导”的原则,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积极加强对辖内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把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行员培训计划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先后利用全省综合业务培训、新行员培训等契机,对辖内分支机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干部职工进行了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内网“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与工作动态。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动态》的载体作用,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成熟的经验和有效的做法,以利于工作交流与互动,推动全辖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行风评议范畴,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听取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从硬件设施、许可办理、行风行貌、服务质效等方面着手,对政务公开办事大厅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树立人民银行良好窗口形象。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了政务公开保密管理情况检查工作,要求省内全部地市中心支行开展了自查,对5个地市中心支行开展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内各市中心支行通报,督促了省内各分支行完善信息公开分级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防范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法律风险和失泄密风险。

二、突出重点,完善载体,提升质量与效果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公众和市场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公开与人民银行履职相关的信息。

一是制定下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尽力满足好群众的迫切愿望,正确把握和着力解决好辖内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人民银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省内各分支行要强化工作基础,重点做好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人民币跨境结算、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促进业务工作开展,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行务公开协调发展,提高履职质效。为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更好维护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民主监督,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组织制定了《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三公开”工作协调管理实施细则》,整合明确了“三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要求,实行“三公开”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新余市中心支行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党务政务行务公开目录》,分别梳理出了党务公开信息40项、政务公开内容47项和行务公开内容17项,并对县支行“三公开”目录进行了明确。

三是完善公开载体,整合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办公场所和网络平台等信息化资源功能,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台等各种媒介及时发布重大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政务公开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在线访谈、法规宣讲会、专题宣传活动、现场咨询、政策答疑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讲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运作,因地制宜推进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努力将综合服务大厅建设为集金融服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行政许可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坚持“动态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网页,上挂最新信息,把网上公开建设成政务公开的主平台。

    三、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加强合作与互动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统筹处理好政务公开与各业务工作的关系,加强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业务宣传的联动,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同日常工作的深化互动,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内涵和外延。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宣传工作的联动。充分发挥新闻报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传播速度快的优势,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重大信息,采取新闻通气会、媒体采访等方式向公众宣讲金融业务知识,对与群众关切密切的事项引入新闻报道开展主动公开。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分别对跨境人民币结算、小面额现金供应新机制、信用机构代码推广应用、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等事项采用新闻报道的形式予以主动公开,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工作平台的合作。通过参与政府行风热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先后在江西省政府网开展了3次在线访谈,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政策与问题与网友在线进行交流互动。

三是进一步发挥业务部门的主体作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积极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作用,将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并结合各业务部门职能与宣传需求,组织各部门开展金融知识、金融政策宣传活动。2013年,南昌中心支行先后组织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爱护人民币 反假人民币”宣传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反洗钱知识宣传月、支付清算系统宣传活动、外汇政策宣传活动等多项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政策宣讲会、对接会等形式走进社区、学校、机关、企业,与宣传对象进行面对面地宣传讲解。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领导还先后赴多个地市开展了关于外汇政策、跨境人民币业务、《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内容的现场宣讲。

四是进一步发挥内、外部监督作用。定期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的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办事大厅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践行中央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工作要求,向金融机构和服务对象征集问题与建议,并落实问题整改责任部门;在办事大厅公开设置效能监察公告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借助外部监督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通过各类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为1166条。其中,通过互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62条,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在继续主动公开机构职责和设置信息、金融法律法规信息、履职业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工作动态信息、金融运行数据信息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征信、人民币反假与兑零兑残、小额担保贷款、跨境人民币结算、债务融资等与公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业务信息结合起来,有效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中央银行业务。

三、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互联网子网站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金融数据、工作动态和法规政策等各类信息。

二是通过电子屏和宣传资料公开。利用电子屏发布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系列制度等栏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编印贷款卡、机构信用代码证、结算账户、外汇业务办理指南等政务公开资料放置办事大厅供客户查阅。

三是通过内联网公开。充分利用中支内联网公布金融动态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总结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和金融统计类信息,保障内部职工知情权。

    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最新政策和举措,就社会关注热点回答记者提问,进一步推进工作透明化。

五是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等其他形式公开。通过组织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月、外汇知识进园区、支付清算知识宣传等实用性知识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讲金融业务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方面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金融政策和金融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落实,进一步提升金融信息服务水平,提高行政透明度。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