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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南昌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jiangxi.gov.cn)“人行南昌中支”网页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南昌中支”子网站浏览并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南昌中心支行以建设服务型央行、推进阳光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全行中心工作,通过健全制度、深化内容、优化载体、整合资源、强化监督等措施,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全辖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健全制度,筑公开之基

       一是将原政务公开十项制度修订合并为《江西省人民银行政务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信息发布澄清机制和协调机制,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和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深化内容,抓公开之要

       一是紧贴央行中心工作,延伸公开触角。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上级行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在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责、金融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事项和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了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实施信贷调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统计数据、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信息。二是紧贴金融消费维权,实现深化互动。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引导和培育公众维权意识,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为社会公众维权提供便利,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消费者协会网站披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扩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影响。三是紧贴自身工作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加强窗口服务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了发展环境,提升了发展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优化载体,拓公开之路

       一是积极探索,规范政务大厅运作。从实际条件出发,整合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和条件,在服务大厅运行模式、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规范,从日常工作抓起,做好业务宣传折页的定期补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公告栏内容的更新工作。目前,政务大厅已经建设为集金融服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行政许可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便民服务。二是勇于尝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在充分发挥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宣传栏、宣传册等传统公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和新闻媒体的合作,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打造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宣传平台,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整合资源,聚公开之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业务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南昌中心支行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年初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将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求机关各处室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工作。二是强化内外监督,全面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聘请政府、被服务单位和社会人员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在政务公开子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意见箱,在办事大厅设置效能监察箱,及时听取对辖内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助外部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发展。

       五、强化指导,务公开之实

       为推动全辖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南昌中心支行先后利用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综合科长暨辖内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的契机,对辖内分支机构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内网“政务公开”专栏,及时传达上级行最新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工作动态等。组织全辖分支机构开展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自查工作,并对辖内5家分支机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机制,确保了全辖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南昌中心支行通过各类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为305条。通过互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5条,通过新闻发布会、档案馆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信息50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2年,南昌中心支行在一如既往地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和职责信息、金融法律法规信息、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工作动态信息、金融运行数据信息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宣传结合起来,有效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中央银行业务。

       三、信息公开方式

       南昌中心支行围绕央行履职要求,以金融服务为重点、以金融宣传为手段、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通过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支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当地报纸和电视媒体、宣传专栏、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咨询专线、宣传折页等“网、屏、报、卡、栏、线、册”多种形式、多渠道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中心支行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昌中心支行严格按照《条例》、上级行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明确了可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范畴,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并严格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准确、及时。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南昌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电子政务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功能,稳步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等方式。二是因地制宜,深入挖掘综合服务大厅集金融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作用。三是研究政务公开与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的有效形式,促进业务部门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