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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年1月1日起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本报告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xxgk.jiangxi.gov.cn)中的“财经信息-金融”栏目和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互联网子网站( )浏览并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思路,明确主动公开重点,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依法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履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根据《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规定》,结合实际对《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规范辖内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严格的审查机制。按照“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保密规定等事项进行审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三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2014年江西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我中心支行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注重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信息的针对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开展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人民银行履职情况的信息。重点做好了经济新常态下稳健货币政策贯彻、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原中央苏区振兴对口支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现代化支付体系、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30周年、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金融宣讲。先后面向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开展货币政策、外汇法规宣讲活动,举办征信业务、人民币防伪、外汇管理、存款保险等知识讲座,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时,严格遵循“受理——登记——转交——办理——审核——答复”的基本工作程序,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15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未出现一起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事项。

    三、强化信息公开发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一是做好互联网站普查。按照总行要求,完成了互联网子网站普查的自查与整改工作,调整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和更新频率。二是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根据总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通知要求,联合法律事务处共同研究制定了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审批信息公示操作流程。主动公开基层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等企业信息,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拓宽信息公开平台。除利用宣传栏、市级报刊、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多种载体公开本单位金融执法和服务项目外,还充分利用反假宣传月、征信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机会大力宣传《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扩大人民银行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南昌中心支行服务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将指南、行政许可事项、金融知识等重要内容长期予以公开,方便来往人员办事。

    四、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总行关于简政放权有关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为依据,对部门所拥有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认真衔接和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开展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要求南昌中心支行各相关业务部门对照江西省便民服务《参考目录》,认真梳理了南昌中心支行的便民服务资源,并从服务事项的范围、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审批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10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编写。便民服务办理规程条理清晰、通俗易懂,通过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 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在继续主动公开机构职责和设置信息、金融法律法规信息、履职业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工作动态信息、金融统计数据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及民生和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宣传结合起来,有效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中央银行业务。

    三、信息公开方式

    南昌中心支行围绕央行履职要求,以金融服务为重点、以金融宣传为手段、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通过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内联网、中支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一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互联网子网站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金融数据、工作动态和法规政策等各类信息。二是通过电子屏和宣传资料公开。利用电子屏发布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系列制度等栏目,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内联网公开。加大内部工作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中支内联网公布金融动态信息和金融统计类信息,保障内部职工知情权。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最新政策和举措,就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主动回应并邀请新闻媒体跟进报道,进一步推进 工作透明化。五是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等其他形式公开。通过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信用记录关爱日以及反假货币、支付清算、反洗钱等专题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讲金融业务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在提高公开规范性、拓展公开平台、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阶段,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将继续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培训覆盖面,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认识,全面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