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7年1月1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本报告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xxgk.jiangxi.gov.cn)中的“财经信息-金融”栏目和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互联网子网站( nanchang.pbc.gov.cn)浏览并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配合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平台上线工作,积极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加强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培养,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制定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将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普法教育学习规划之中。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人民银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子网站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总行有关文件发布、阅读传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定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一是加大金融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公开与人民银行履职相关的信息,落实好内容审核关,重点积极做好绿色金融、金融精准扶贫、“两权”抵押、人民币跨境结算、普惠金融、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征信服务、纪念币发行、国库券发行、支付清算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央行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二是坚持按时公开金融统计数据。在总行公布相关数据后,第一时间通过南昌中心支行子网站和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公布江西省银行家、企业家、居民问卷调查综述、金融运行情况、社会融资规模情况、外汇收支情况等金融统计数据。三是根据总行部署,配合法律部门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平台上线工作,初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功能。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系统的摸底调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三)依法履职,依申请公开。一是健全依申请公开程序。在总结历年依申请工作各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二是指导辖内分支机构对人民银行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文章《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的风险点及应对方案》《“三步审查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准确性》。 (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通过查阅信息公开网站、电话咨询等方式,收集、整理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94个市县分支机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情况。发现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信息更新滞后、机构属性或职能描述不准确、政务公开网操作权限受限、公布无效信息等问题,不利于社会公众清晰、准确了解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职责,影响人民银行履职,降低人民银行公信力,隐藏法律风险。 (五)注重实效,做好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承办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其中协办件6件、主办件2件;承办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10件,其中主办2件(A类件)、分办2件(A类件)、会办6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时限内完成,办结率达100%。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通过各类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为689条。其中,通过互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6条,召开或参与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2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包括:机构职责和设置信息、金融法律法规信息、履职业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工作动态信息、金融统计数据、区域金融、办事指南、金融知识等信息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涉及民生和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宣传结合起来,有效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中央银行业务。 三、信息公开方式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围绕央行履职要求,以金融服务为重点、以金融宣传为手段、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通过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内联网、中支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一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互联网子网站公布金融数据、工作动态和法规政策等各类信息。二是通过电子屏和宣传资料公开。利用电子屏发布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系列制度等栏目,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内联网公开。加大内部工作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中支内联网公布金融动态信息和金融统计类信息,保障内部职工知情权。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最新政策和举措,就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主动回应并邀请新闻媒体跟进报道,进一步推进工作透明化。五是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等其他形式公开。通过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信用记录关爱日以及反假货币、支付清算、反洗钱等专题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讲金融业务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收到任南昌中支共收到1例依申请公开事项,并妥善进行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主要负责人没有参加新闻发布会,业务处室没有参加在线访谈,在线依申请公开处理经验不足,“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存在公开信息更新滞后,公开信息不准确,失效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组织全省分支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根据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调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全省分支机构开展清理,对已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并以整改为契机,制定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清单,对调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统一进行规范。 (二)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抽查制度。待江西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清单制定实施之后,就实施情况开展定期抽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追责。 (三)加强南昌中心支行子网站建设。加强南昌中支子网站建设,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控制子网站信息来源,切实提高子网站信息的可读性、实效性和时限性,及时删除已经过期或撤销的规范性文件或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主动公开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时效规定。 (四)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表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件 |
2 |
其中: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2 |
其中: |
|
|
1.已主动公开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数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数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数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数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附表2
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被依法纠错 |
件 |
0 |
其他情形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件 |
0 |
被依法纠错 |
件 |
0 |
其他情形 |
件 |
0 |
附表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4.其他收费 |
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