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南昌中心支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jiangxi.gov.cn)“人行南昌中支”网页浏览并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南昌中心支行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制度建设基本健全,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公开措施逐步规范,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等基本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高效统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研究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档案管理等四项新制度,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为南昌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搭好了扎实的制度框架。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设立意见箱、开展行风评议等形式,及时听取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突出公开重点。采取定期、阶段性和动态性公开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政府网站、触摸屏、电视屏、宣传折页、公告栏、告知单等多种公开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向社会公众重点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办事程序、金融知识、政务动态等政务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效。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五是严格公开审核。认真履行“拟公开信息所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分级审核制度,做好拟公开事项和信息的合规性审查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同时,切实防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法律风险和失泄密风险。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职责和设置信息 公开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公开了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履职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管理、货币发行、经理国库、征信管理、反洗钱等工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公开了南昌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大厅进行公开。南昌中心支行将贷款卡核发、账户审批、外汇管理等行政许可业务集中到办事大厅内办理,并先后在大厅内安装了电子触摸屏,设置了公告栏,在柜台上摆放了各种业务办理折页、告知单,切实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业务办理等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地方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09年,南昌中心支行定期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上挂行政许可信息、货币政策信息、金融统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至今为止共上挂信息37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和统计数据信息占比在90%以上)。 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南昌中心支行在办公楼内设置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播放内容,收到较好的效果,使得电子显示屏成为信息公开的醒目窗口。 四是通过金融宣传活动进行公开。2009年,南昌中心支行开展了包括“征信知识宣传月”、“反假货币宣传”、“反洗钱知识宣传周”、“央行支付服务千家万户”等一系列大型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了金融知识的普及应用,提高了中央银行的社会认知度。 五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通过每季度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新闻通气会,积极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金融政策。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南昌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昌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南昌中心支行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南昌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拓宽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方面还需改进。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坚持动态公开信息,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金融政策和决定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发挥工作合力,促进工作长效持久。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江西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